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信息 >> 科研信息 >> 正文

我院教师张昭被认定为陕西省技术经理人

日期:2023-11-27

      近日,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23年度陕西省第一批技术经理人的通知》(陕科成函〔2023〕549号)获悉,我院科研处张昭同志被认定为陕西省第一批技术经理人。


根据《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陕西省技术经理人是指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的,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全职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取得合法合理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认定为陕西省级技术经理人将有利于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行为,更好的为教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