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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1

各二级学院、处、室:

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摸底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各二级学院、处、室。

二、统计内容

1.马克思主义学院。

2.内设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心、基地、研究所)和学会、协会等社科学术社团。

3.以“陕西省或陕西”“西部或西北”等冠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特别是中亚区域)研究机构。

5.其他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肃认真做好摸底统计及自查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误报。

2.主要人员信息随附件1一并上报。包括:研究机构负责人、高级职称在职研究人员、中级职称且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相关信息包括年龄、学历、师承、工作简历、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成果等。

3.各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认真梳理总计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2000以内的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4.各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对自身工作状况要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查研判,提出加强、保留、改进、撤销的明确工作建议。对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在岗、无相对固定研究团队、不能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且短时间内不能有效改进的,要明确提出撤销建议。

5.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报送项目科。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33680030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情况统计表

2.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研究人员统计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