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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科研重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2

各二级学院、处、室: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现就近期科研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开题工作

请相关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开题工作,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两份)。尚未开题的2023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各类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一式两份)。参与中期检查的项目见附件2。

三、2023年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资料归档工作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递交科研档案归档材料。科研档案未在科研处完成登记备案的,不予核算科研工作量和奖励。项目归档资料移交表见附件3。

四、超期横向项目清理工作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27日前办理结题手续或与甲方签署补充协议延长研究期限。逾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项目,学院将解除合同,终止研究,撤销项目。因研发投入不足、工作疏忽或拖延等主观因素造成验收失败的,或因对自身研发能力、技术风险评估失当等因素导致无法履行项目合同的,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学院造成损失的,学院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超期横向项目见附件4。

五、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

(一)科研成果每周五进行登记,年终不再进行集中登记。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成果不得填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表。相关表格见附件5。

(二)登记内容和积分标准按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积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院字〔2022〕7号)执行。

(三)登记成果的完成时限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四)立项时已登记过积分的项目,本次登记时应予以扣减;学术论文只登记第一作者;科研项目、专利、科技成果奖、学术著作、科研平台建设等成果涉及多人合作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赋分,如未提供赋分表,则积分仅登记在第一完成人名下。

(五)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0日前科研工作量统计表报送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