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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3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3-08-24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是创新发展两翼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科学实验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在科普和科学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23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以“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为主题,以竞赛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有创意、有新意、具有社会意义、时代意义的优秀科学实验作品,引导广大科学爱好者通过科学实验创作和实践,普及科学知识、阐释科学原理、传播科学思想,为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活动输送优质科普产品。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协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实践教学中心

三、赛事安排

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一)实验类别

比赛内容限定在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等相关领域。选手在新创实验、改进实验和科普实验类别中自行选择其一参赛,各类实验应安全、绿色、有趣且便于展示。

新创实验是反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科研成果设计的基础实验或者综合实验;

改进实验是对现有国内外教材或杂志的教学实验,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进行创新设计,或对教学实验仪器进行创制或改进,使之更加符合实验教学需要;

科普实验是将受众设定为没有专业基础的社会公众及中小学生的实验,激发青少年学习科学的兴趣和热情。

(二)参赛要求

1.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普基地等单位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及社会各界科技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职业不限,年满18周岁)。已获得往届全国或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的获奖实验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2.每个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个实验作品参加比赛;

3.实验可由一人或多人演示,须6分钟内完成;

4.参赛者对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5.实验所配的PPT或视频须为office2010(或以上)通用版本,比例为16:9横幅比例。

(三)实验评价标准

1.实验内容(占40%):科学准确、重点突出;内容深刻、专业性强。

2.演示效果(占40%):动作标准,快速准确;条理清晰,效果明显。

3.整体形象(占20%):衣着整齐,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在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给予立项支持;优秀组织奖将根据申报单位本次参赛作品获奖情况和日常开展科普情况综合评定。

四、报名要求

(一)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24时,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表。

(二)为方便赛事信息共享,请参赛人员加入大赛qq群:762400734。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33680030


附件:2023年陕西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报名表



科研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