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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寻找咸阳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4-04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积极进军创新发展主战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决定,在全市科技战线开展2023年“寻找咸阳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在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中建功立业。

二、遴选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长期坚守扎根咸阳、扎根基层一线,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扶贫、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有突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注重推荐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工作事迹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已被陕西省、咸阳市命名为“最美科技工作者”不重复推荐。

推荐人选为目前在咸阳工作的科技人员(含引进),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科协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2.《推荐表》1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原件1份。

4.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2—3张。(照片仅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

5.以上推荐材料提交纸质版原件各1份并装订成册,同时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7.推荐材料报送截止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02933680030



科研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