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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咸阳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8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全市哲学社科理论智库作用,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文化名市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现就咸阳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

重点围绕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研究阐释;围绕党的二十大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在咸阳落地落实机制研究;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研究;围绕加快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问题研究;围绕加快推进“西部文化名市”建设问题研究;围绕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特征与实践路径基于咸阳市13个县市区的实证研究;围绕法治现代化视角下咸阳构建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路径研究;围绕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传承马栏红色基因研究;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咸阳建设研究。

二、课题申报

本课题选题为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中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选题由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市委宣传部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结项

本研究课题周期: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题结项需书面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及4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简要版;电子版同时报送。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五、成果使用

市委宣传部对成果拥有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二)市委宣传部将全程跟踪考核管理立项选题项目。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理论研究申报书

2.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理论研究论证活页

3.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理论研究申报汇总表

4.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理论研究审批书

5.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理论研究结题报告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02933680030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