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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各二级学院、处、室:

接省教育厅通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登录教育部社科司官网查看通知原文。

1.一般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37.html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1.html

二、截止时限

校内申报截止2023年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02933680030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