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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科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高等职业院校)专项研究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社科研究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合作设立“社科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高等职业院校)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重大课题:应针对我省某一个具体的县域经济如何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或者对此县域经济的某一个方面如何高质量进行研究。

2.重点课题:应针对我省某一个县域的具体乡镇经济如何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或者对此乡镇经济的某一个方面如何高质量进行研究。

3.一般课题:应针对我省县域经济如何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研究。

申报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内容应符合所选择的县的实际情况,切口小,内容实,问题导向明确。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职教学会共同组织实施,限定面向我省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应具有讲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研究生。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课题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职教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经费

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8万元,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

五、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重大项目需提交书面提交3-5万字研究成果及5千字以上的研究成果摘要;重点项目需提交2-3万字研究成果及3千字以上的研究成果摘要;一般项目需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成果及3千字以上的研究成果摘要。

(二)省社科联、省职教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职教学会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省职教学会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项目检查,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经省社科联、省职教学会同意,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02933680030




科研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