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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07-13

各处、室、系、部:

2011年度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与我省实际情况紧密结合,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改革成果,并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二)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四)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五)对于一些水平较高、研究意义较大的项目,将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六)获准立项后,经费由我院配套。

二、立项内容

立项内容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以及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参考教育厅公布的《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对无具体内容的一般性研究项目、与教改研究和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同一名称已立过的教改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的筛选和评审工作,将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实效”的原则,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本轮立项项目;

(二)为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一人,项目参与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对于合作申报的项目,参与学校限3所以内;对已经承担省级教改立项项目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其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本次省级教改项目;

(三)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鼓励多校、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教学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项目研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应填写《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本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3年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与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申报书》一式七份(除首页外正反页打印),格式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送学院教务科研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阮班录 029—33680030 13636892156

教务科研处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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