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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咸阳市2013年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02-25

各处、室、系、部:

咸阳市2013年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材料,按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实施“12351”科技创新工程,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科技与金融结合进程,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互动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咸阳提供科技项目支撑。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处、室、系、部应根据2013年度市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一是要做好2012年之前下达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认真调研,主动策划和组织项目,做好申报工作。三是提升水平。凡申报本计划的项目,必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制约行业技术进步的关键问题设计课题,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农业类、社会发展类、推广类的项目,其科技含量必须居于市内本行业最高水平以上,且在技术上要有创新、有进步。工业类项目,其科技水平应具有省内领先以上水平。四是要结合当地实际,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其成果能率先在当地或本单位应用。必须选择与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成果可在我市转化的项目,申报时需附成果应用、转化方案等。自然科学基础方面的研究项目,原则上应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取得支持,本市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一般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的主持人需是我院正式教职工或长期聘用人员,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凡申报项目的,均须填写项目申报表、建议表,并编写项目建议书(论证报告),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科研处,经学院审核筛选后上报市科技局。

3、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需要续接的,要按规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提出续接申请,否则不予安排。同一负责人只许申报一个项目。

4、项目材料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至教务科研处科研科。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开始,最后期限为2013年3月25日。“2013年咸阳市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申报相关表格”,请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 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阮班录 牛国阳 联系电话:33680030

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